大家都知道,凱恩斯是把操縱經濟的大權從神靈手上奪回交給政府的經濟學一代宗師,對他在投機上的成就,知之者似乎不多或僅略知一二。
事實上,凱恩斯在投機市場,雖然屢敗屢戰(其資本主要來自稿費和版稅),但最終仍藉投機外滙、期貨、股票和債券,賺取可觀利潤。以今天的購買力,遺產約達一億港元,對於學者來說,這樣的財富,史家指出只有李嘉圖勝他一籌。
不論站在什麼角度,凱恩斯的投機成績都很出色,雖然期間他數度「押錯寶」瀕臨破產之厄,唯整體而言,以複利計算,每年平均增值仍高達百分之十三(以「七二法則」〔Rule of 72〕推算,五年多便翻一番),雖比不上畢非德和索羅斯之輩,卻遠較大部分專業投資經理為佳.
凱恩斯不僅自己發財,他負責的劍大英皇書院的基金亦有可觀的增長,這些事實,知之者則不少,唯他的投機秘訣與心得,則向來甚少人提及。對於他的「投機倒把」亦隻字不提.
說凱恩斯投機而非投資,並非筆誤而是大有道理。在一般人心目中,投資是正道,投機是左道,這是基於投資所冒風險較小較安全的設想;但凱恩斯的看法完全相反,他自稱是「嚴格的賭徒」(scientific gambler),認為投機較投資安全,因為投機者知道他須冒風險,同時清楚風險所在,因此投機之前必定設想周到,處處設防(如定下止蝕價位,即投機項目升跌逸出預算時便「壯士斷臂」割掉損失),結果反而沒有危險或把風險限制在可以承擔的水平;若把買賣視作投資,投資者以為一切都在計算之中,許多時候忽視或漠視了隱藏的風險,結果反而更不安全。
凱恩斯因此認為劃分投機和投資的簡便方法,是前者知道危險而後者不知道危險。這段話是凱恩斯一九三八年寫信給他一位友人時提及的,其精義便是現在眾所周知的投機者座右銘:「知道危險沒有危險!」意味真正投機者在買賣前必須對形勢作全面評估—連可能出現的風險都在計算之中。筆者的看法是,香港人入市(任何市場),即使抱持長線「投資」的宗旨,亦應以投機心情觀察市場變化,才不會受「投資」之名所累而吃虧。
說起「長線投資」,大家不期然會記起凱恩斯那句膾炙人口的話「長期而言,我們都一命嗚呼」(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事實上,凱恩斯從不認為能夠「預測最短期的經濟甚至最短期(內公布)的公司盈利」,香港政府多年來數度調低經濟增長預測,便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凱恩斯於一九三一年和一九三四年兩度遊美,對華爾街大亨誇言能預測六個月後的公司業績,大感驚奇並大不以為然。
凱恩斯的投資哲學和實踐手法很值得學習;那些知道凱恩斯精於投資和投機之道的,可能忽略他的成功取決於其簡單的「相反理論實力主義」(Contrarian Fundamentalism),而非倚賴他的經濟學理論或熟悉金融市場內幕。凱恩斯的投機習慣令人羡慕,其買賣決策於早上在床上完成—他醒後在床上進早餐、讀報、接聽倫敦經紀「報行情」的電話,然後在電話中落單買賣。
凱恩斯不大重視投資專家特別是經紀行的分析,亦極少公開談論市道,他的投機活動在他起床後告終,以後的時間埋首於學術研究;假如你希望找尋一位投機大師作為仿效榜樣,不妨考慮凱恩斯這位偉大的英國唯美主義者和經濟學家。基本上,他是一名典型的業餘投機者,把投機視作豐裕人生中的一個環節。他洞悉投機對象的真正價值,加上有知識分子的高傲性格,以致他的投資策略經常與群眾(包括一些自以為消息靈通的市場人士)背道而馳。
他於一九四四年致友人(基金經理)的函件中說:「我的投資原則,不同流俗。因為當人們看好某種股票時(agreed about its merits),其股價肯定已被炒高,因此亦失去吸購的價值。」凱恩斯認為股民是盲目的,因此他要「背離群眾」;不但如此,他還經常說服他們買入或沽出,然後採取相反步驟,以現在的標準,這當然是不道德的。
凱恩斯這句來自其一九二三年發表的〈貨幣改革短論〉(A Tract on Monetary Reform),整段話是:「This long run is a misleading guide to current affairs.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Economists set themselves too easy, too useless a task if in tempestuous seasons they can only tell us that when the storm is long past the ocean is flat again.」試譯如下:「看得太遠,對當前事務有誤導作用。長期而言,大家都一命嗚呼。經濟學家為自己定下太容易太容易達致的工作目標,這便如在狂風驟雨中經濟學家老說風暴過後天氣會再晴朗。」凱恩斯重複long run二字,頗有幽默的味道,本該照譯,才能顯其妙趣,但中文讀起來有點不自然,遂改之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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